会员专属权利

会员特权

1.贵宾卡会员特权

享受服装、鞋、箱包等9折优惠(超市及部分品牌除外);

日常购物享受标准积分;

生日当天购物享受2倍积分(部分品牌除外)。

2.金卡会员特权

享受服装、鞋、箱包等8.6折优惠(超市及部分品牌除外);

日常购物享受1.5倍积分;

生日当天购物享受3倍积分(部分品牌除外);

享受预留车位服务。

3.钻石卡会员特权

享受服装、鞋、箱包等8.6折优惠(超市及部分品牌除外);

日常购物享受2倍积分;

生日当天购物享受5倍积分(部分品牌除外);

享受预留车位服务;

享受一对一会员专属服务;

享受专属优先服务。

4.会员共享特权

每张会员卡可申领一张同级别邀请卡,尊享同等会员优惠,邀请卡则无权再次申领邀请卡。

受邀参加会员俱乐部举办的会员活动(详见海信广场网站《会员沙龙》);

享受会员俱乐部提供的专属设施及服务;

在海信广场会员特权联盟单位内享受消费优惠(详见海信广场网站《会员专区》);

优先获悉海信广场最新资讯;

享受指定包装纸的礼品免费包装服务;

享受指定范围内免费代客送礼服务;

享受会员日、店庆及特殊节日会员专供特惠商品购买权限。

入会及升级通路

 一、 贵宾卡
1、凭当日2000元以上购物发票
2、凭梦卡5000元以上购买凭证
3、持外埠有效身份证件
4、持中国银行、招商银行、交通银行、平安银行、渣打银行任一银行信用卡
5、一次性缴纳180元会费入会
二、金卡
1、非会员当日消费满3万元,可直接办理金卡
2、贵宾卡会员年消费达6万元可升级金卡
3、一次性缴纳1500元会费入会
4、工行联购卡
三、钻石卡
1、非会员当日消费满10万元,可直接办理钻石卡
2、金卡会员年消费达30万元可直接为钻石卡
3、一次性缴纳10000元会费入会 

4.邀请卡入会通路及权利

会员须持本人会员卡与邀请卡办理人共同进行邀请卡的办理,邀请卡办理人凭本人身份证(或军官证、台胞证、护照),交纳18元工本费,可申领同等级别会员卡一张,成为俱乐部会员,尊享同等会员折扣及积分。


会员卡使用规则

 会员积分制度

1.会员购物积分

积分累计:服装、鞋、箱包、化妆品一次性购物每满100元积 1分;家电、珠宝首饰、钟表、精品服饰一次性购物每满200元积1分;超市累计购物每满200元积1分;国际名品500元积1分;休闲、餐饮类及部分特殊品牌不参加积分累计;

积分使用:积分可购物时直接在收银台刷减抵现金使用(限会员日及商场指定活动日使用,LV、爱马仕、TIFFANY除外);积分可在三层会所兑换超值礼品;积分可在会所内消费饮品。

2.会员停车积分

积分累计:超市一次性购物每满100元,百货一次性购物每满200元赠送1小时免费停车时间(单次赠送不超过50小时);

积分使用:停车积分只可用于停车消费使用。

3.会员积分清零

会员卡内积分于每年12312400清零(清除113024:00前生成之积分,12月份当月产生积分转入次年进行积分累计),当年入会之会员,积分于次年1231日清零。

会员卡降级与会籍终止

自办卡之日起,会员俱乐部将按一年的统计周期对会员消费情况进行统计,每年的6302400按以下方式进行降级或会籍终止。

年消费额未达15万元的钻石卡会员降级为金卡会员;

年消费额未达3万元的金卡会员降级为贵宾卡会员;

会员卡补办与个人资料变更

会员卡若丢失或损坏,需到会员俱乐部及时挂失和补办新卡,并交纳 18 元工本费。

邀请卡丢失,需主卡与邀请卡共同换卡,邀请卡卡号跟随新的主卡卡号。

为确保相关权益,会员本人资料如有变更需及时接洽会员俱乐部。

会员卡的属地说明

一经入会注册,即同时成为青岛海信广场、天津海信广场会员,尊享同等会员权益;会籍以办卡地为准。

 

会员俱乐部责任与义务

有为会员资料进行保密的义务。

有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的义务。


 附则

会员卡仅限会员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;会籍不得转让。

会员消费时须出示会员卡方可尊享会员折扣及积分,未出示会员卡消费部分不再累计消费金额及积分。

会员俱乐部将通过电话、信函、短信、邮件等方式通知会员各项专享活动及会员特权联盟单位活动等信息,会员俱乐部有对受邀参加会员活动会员的图片宣传使用权。

凡填写《海信广场会员申请表》并同意入会的会员,即表示本人同意并遵守本章程的规定。

本章程根据需要,经海信广场批准,可以进行修改,但需同时在海信广场网站公布,本章程自2011.7.1起生效。